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
安 徽 省 財 政 廳
皖退役軍人發(fā)〔 2023 〕12 號 簽發(fā)人: 高 峰 胡錫萍
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安徽省財政廳
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部分優(yōu)撫對象等人員
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
各市 、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、財政局:
根據(jù)《退役軍人事務部 財政部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部分優(yōu)撫對象等人員 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》(退役軍人部發(fā)〔 2023 〕39 號)規(guī)定, 從2023年8 月1 日起調(diào)整部分優(yōu)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, 現(xiàn)就有關(guān)事項通知如下:
一 、提高殘疾軍人(含傷殘人民警察 、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 、其他因公傷殘人員) 的殘疾撫恤金 、 烈屬(含因公犧牲 軍人遺屬 、病故軍人遺屬) 的定期撫恤金 、在鄉(xiāng)退伍紅軍老戰(zhàn)士 (含紅軍失散人員) 的生活補助標準 , 調(diào)整后的標準見附件 , 所需經(jīng)費由中央財政承擔。
二、各地要按照《軍人撫恤優(yōu)待條例》規(guī)定 ,加大資金投入, 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。在鄉(xiāng)老復員軍人在現(xiàn)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, 每人每年增加 1440 元,所需經(jīng)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。提高后的補助 標準為: 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入伍的 , 提至每人每年24880 元 , 其中中 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2860 元 , 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 每年 150 元 ,市縣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870 元;解放戰(zhàn)爭 時期入伍的 , 提至每人每年24080 元 , 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 每人每年22500 元 , 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50 元 , 市縣 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430 元;新中國成立后入伍的,提至 每人每年23900 元,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2500 元, 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50 元 , 市縣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250 元。
三 、帶病回鄉(xiāng)退役軍人在現(xiàn)行補助標準基礎上 ,每人每年增 加450 元 , 其中 , 中央財政承擔60% , 即270 元 , 縣級財政承擔 40% , 即 180 元 。提高后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9510 元(取整后 每人每月792 元 , 其中5 元為我省在國家每人每月787 元標準上 另行增加的補貼), 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5670 元 , 市縣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3840 元。
四 、在農(nóng)村的和城鎮(zhèn)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(zhàn)退役 軍人 , 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(xiāng)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條件 、但患 病或生活困難的農(nóng)村和城鎮(zhèn)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 部隊退役軍人, 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退役軍人(含參與鈾礦開采退役軍人等),在 現(xiàn)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 ,每人每年增加480 元 , 其中 , 中央財政 承擔290 元; 余下的 190 元 , 省級財政承擔60% , 即 114 元 , 市 縣級財政承擔40%,即76 元。提高后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0140 元(每人每月845 元 , 其中5 元為我省在國家每人每月840 元標 準上另行增加的補貼), 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050 元 , 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454 元,市縣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 1636 元。
五 、對居住在農(nóng)村和城鎮(zhèn)無工作單位 、18 周歲之前沒有享受 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 周歲的烈士子女(含建國前錯殺后被 平反人員的子女),在現(xiàn)行補助標準基礎上,每人每年增加540 元,提至每人每年 8280 元 , 所需經(jīng)費由中央財政承擔。
六 、對從 1954 年 11 月 1 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《退役士兵安置條例》施行前入伍、年齡在60 周歲以上(含60 周歲)、未享 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(nóng)村籍退役士兵 , 在現(xiàn)行補助標準基礎 上,每服 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增加40 元,提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補助 688 元 , 所需經(jīng)費由中央財政承擔。
七 、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農(nóng)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(zhèn)老黨員的生活補助標準 , 提高后的補助標準 為: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.2日入黨的,提至每人每年 11300元;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,提至每 人每年10210元。已享受優(yōu)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,不執(zhí)行上 述調(diào)整,仍按每人每年600元標準發(fā)給生活補助。所需經(jīng)費由中央 財政和省級財政各承擔50%。
八、各地要認真落實本地區(qū)應安排的資金,統(tǒng)籌省級以上相關(guān)資金,切實加強管理,嚴格落實撫恤補助資金按月發(fā)放規(guī)定,確保及時、準確、足額地把撫恤補助資金發(fā)放到優(yōu)撫對象等人員手中。要扎實做好優(yōu)撫對象年度確認工作,優(yōu)化工作方式、提高確認質(zhì)效,進一步夯實優(yōu)撫數(shù)據(jù)基礎,確保財政資金安全。
附件:1.殘疾軍人、傷殘人民警察、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 民工、其他因公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表
2.烈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 金標準表
3.在鄉(xiāng)退伍紅軍老戰(zhàn)士、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
4.安徽省部分優(yōu)撫對象等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
附件 1
殘疾軍人、傷殘人民警察、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、其他因公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表
(從2023年8 月 1 日起執(zhí)行) 單位:元
殘疾等級
|
殘疾性質(zhì)
|
撫恤金年標準
|
撫恤金月標準
|
一級
|
因戰(zhàn)
|
124410
|
10367
|
因公
|
118250
|
9854
|
因病
|
112250
|
9354
|
二級
|
因戰(zhàn)
|
112590
|
9382
|
因公
|
104700
|
8725
|
因病
|
98900
|
8241
|
三級
|
因戰(zhàn)
|
98780
|
8231
|
因公
|
91130
|
7594
|
因病
|
83760
|
6980
|
四級
|
因戰(zhàn)
|
80970
|
6747
|
因公
|
71740
|
5978
|
因病
|
64700
|
5391
|
五級
|
因戰(zhàn)
|
63240
|
5270
|
因公
|
54270
|
4522
|
因病
|
49470
|
4122
|
六級
|
因戰(zhàn)
|
49400
|
4116
|
因公
|
45890
|
3824
|
因病
|
38040
|
3170
|
七級
|
因戰(zhàn)
|
36870
|
3072
|
因公
|
32380
|
2698
|
八級
|
因戰(zhàn)
|
23280
|
1940
|
因公
|
20910
|
1742
|
九級
|
因戰(zhàn)
|
19330
|
1610
|
因公
|
15240
|
1270
|
十級
|
因戰(zhàn)
|
13580
|
1131
|
因公
|
11390
|
949
|
注:月標準為年標準除以 12 ,經(jīng)取整后得出,實際發(fā)放金額以年標準為準。
附件 2
烈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 定期撫恤金標準表
(從2023年8 月 1 日起執(zhí)行) 單位:元
類 別
|
撫恤金年標準
|
撫恤金月標準
|
烈屬
|
39490
|
3290
|
因公犧牲軍人遺屬
|
33290
|
2774
|
病故軍人遺屬
|
30740
|
2561
|
注:月標準為年標準除以 12 ,經(jīng)取整后得出,實際發(fā)放金額以年標準為準。
附件 3
在鄉(xiāng)退伍紅軍老戰(zhàn)士、紅軍失散人員 生活補助標準表
(從2023年8 月1 日起執(zhí)行) 單位:元
類 別
|
生活補助年標準
|
生活補助月標準
|
在鄉(xiāng)退伍紅軍老戰(zhàn)士
|
86260
|
7188
|
紅軍失散人員
|
38920
|
3243
|
注:月標準為年標準除以 12 ,經(jīng)取整后得出,實際發(fā)放金額以年標準為準。
附件 4
安徽省部分優(yōu)撫對象等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
(從2023年8 月 1 日起執(zhí)行) 單位:元
類 別
|
中央 年承擔
|
省級 年承擔
|
市縣
年承擔
|
年標準
|
月標準
|
在鄉(xiāng)老 復員軍人
|
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入伍
|
22860
|
150
|
1870
|
24880
|
2073
|
解放戰(zhàn)爭時期入伍
|
22500
|
150
|
1430
|
24080
|
2006
|
新中國成立后入伍
|
22500
|
150
|
1250
|
23900
|
1991
|
帶病回鄉(xiāng)退役軍人
|
5670
|
|
3840
|
9510
|
792
|
參戰(zhàn)參試退役軍人(含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)
|
6050
|
2454
|
1636
|
10140
|
845
|
部分烈士老年子女(含錯殺平反人員子女)
|
8280
|
|
|
8280
|
690
|
部分年滿 60周歲 農(nóng)村籍 退役士兵
|
一年
|
688
|
|
|
688
|
57
|
二年
|
1376
|
|
|
1376
|
114
|
三年
|
2064
|
|
|
2064
|
172
|
四年
|
2752
|
|
|
2752
|
229
|
五年
|
3440
|
|
|
3440
|
286
|
六年
|
4128
|
|
|
4128
|
344
|
七年
|
4816
|
|
|
4816
|
401
|
八年
|
5504
|
|
|
5504
|
458
|
九年
|
6192
|
|
|
6192
|
516
|
十年
|
6880
|
|
|
6880
|
573
|
十一年
|
7568
|
|
|
7568
|
630
|
十二年
|
8256
|
|
|
8256
|
688
|
十三年
|
8944
|
|
|
8944
|
745
|
十四年
|
9632
|
|
|
9632
|
802
|
十五年
|
10320
|
|
|
10320
|
860
|
十六年
|
11008
|
|
|
11008
|
917
|
十七年
|
11696
|
|
|
11696
|
974
|
十八年
|
12384
|
|
|
12384
|
1032
|
新中國
成立前
入黨的
部分
老黨員
|
1937年 7 月 7 日
至 1945年 9 月 2 日入黨的
|
5650
|
5650
|
|
11300
|
941
|
1945年 9 月 3 日
至 1949 年 9 月 30 日入黨的
|
5105
|
5105
|
|
10210
|
850
|
已享受優(yōu)撫對象撫恤補助的
|
300
|
300
|
|
600
|
50
|
注:月標準為年標準除以 12 ,經(jīng)取整后得出,實際發(fā)放金額以年標準為準。
抄送: 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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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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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年 10 月 16 日印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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