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緊急轉(zhuǎn)移安置項目:
按緊急轉(zhuǎn)移人口數(shù)和相應的標準。其中:臺風災害人均90元,其他災害人均230元。
二、過渡性生活救助項目:
按照受災地區(qū)過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數(shù)和生活救助標準。其中:省啟動Ⅳ級以上救災應急響應時,對“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、無生活來源、無自救能力”的受災群眾實施救助,每人每天補助10元、救助期限3個月。其中:省啟動Ⅱ級以上救災應急響應時,每人每天補助10元和1斤糧、救助期限3個月。
三、旱災救助項目:
對因旱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,按照人均60元標準。
四、冬令春荒困難補助項目:
對冬令、春荒期間存在口糧、衣被、取暖等困難的受災群眾,按照人均90元的標準以及省級承擔比例測算分配。
五、農(nóng)房倒損恢復重建項目:
按照倒房重建人員困難情況、重建戶數(shù)、重建修繕性質(zhì)對應的標準,即當年農(nóng)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。當前標準為:五保戶、農(nóng)村低保戶、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,修繕加固戶均0.6萬元;其他困難戶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,修繕加固戶均0.4萬元。
六、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項目:
按照災害發(fā)生等級、遇難人數(shù)。具體補助標準為每位遇難人員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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